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日前公布的无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锡金罚决字〔2025〕29号-31号)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个人贷款业务“三查”不到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张鹏、时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消费金融中心副总经理高仲成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无锡金融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罚款45万元,对张鹏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高仲成给予警告。
以下为原文: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日前公布的无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锡金罚决字〔2025〕29号-31号)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个人贷款业务“三查”不到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张鹏、时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消费金融中心副总经理高仲成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无锡金融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罚款45万元,对张鹏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高仲成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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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