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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诱导老年人消费难题?这场论坛开“法治药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4 01:06:00    

近日,第四届南方老龄法治论坛暨首届老龄社会法治建设研讨会在广东财经大学举办,本次论坛以“数字时代老龄社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主题,对数字时代老年人数字权益保障等问题展开研究,旨在促进我国老龄法治事业的发展。

论坛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刘建表示,传统法治框架存在滞后性,老年群体在隐私保护、数字参与等方面被边缘化,他主张将数字治理与法治治理相融合。“我们应当构建动态法治框架,在法治框架内对数字治理的技术权力进行规范与调控,并填补老年群体权益保护的制度盲区。”刘建同时呼吁关注智能养老中的“数字失能”问题。

基本养老服务涉及行政主体、养老服务主体与老年人三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显勇与博士黄新泽针对基本养老服务法治化问题,提出要构建三方协同的行政合作框架,明确界定法律关系。他表示养老服务主体应当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老年人群体需要遵守养老服务提供的秩序,如遵守养老院纪律;行政主体则应承担付费、协助等义务。

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诱导消费行为时有发生。据此前媒体报道,60岁的陈女士在洗脑式推销下购买了总价68万元的珠宝。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银波剖析了诱导老年群体消费行为的危害与法律规制困境。“放纵诱导消费将掏空老年人积蓄,危及他们生存权益,同时也会扰乱消费市场秩序。”徐银波主张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设可撤销事由,表示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签订的合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南方+记者 李乾

【作者】 李乾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