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通报称,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被处以4万元罚款。南都记者搜索发现,这已是该公司今年以来第6次被罚。
将液化石油气钢瓶存放在水店及附近被罚
根据通报,2025年3月19日,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将32瓶液化石油气钢瓶存放在长安镇厦岗社区同顺工业园C栋1楼水店附近及水店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修订)》序号126中一般处罚裁量档次,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被罚4万元。

南都记者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搜索发现,这已是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今年以来第6次被罚。其中,今年4月23日和24日,该公司连续两天被罚。
此前,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被罚事由包括:入户安检弄虚作假、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涉嫌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等。
燃气安全无小事。6月18日,南都记者拨打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称“不清楚(被罚事件)。”
被罚公司在东莞拥有50多个零售网点
根据天眼查消息,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喜威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超过了99%的广东省同行,实缴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

图源: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是东莞市属国企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6月30日,是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企业。
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拥有总储量为2000立方米的大型液化石油气三级储配站,采用优质进口气源,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流程并配备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是东莞液化石油气行业的领头企业。
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在工业用气、商业用气和家庭用气等众多业务领域均有广泛应用。在东莞拥有茶山气站及50多个零售网点,为东莞超过20万个家庭及数千家工商业客户提供服务。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