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在华北等地银行基础上合并成立,1983年被确定为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通过法律形式确立其地位。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政策落实与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相关工作,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1.中央银行制度起源于19世纪初期,最早设立于1656年的瑞典。中国中央银行概念和实践较晚,1928年成立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央银行。
2.清政府在1904年设立户部银行,后更名为大清银行。1912年改组为中国银行,但真正意义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28年,总行设在上海,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3.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资产负债表显示,总资产达45.7万亿,创历史新高,较2022年末增长超4万亿,较同年7月末扩张近5万亿。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23年9月24日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调整后内设机构20个,行政编制71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7名。

5.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是“正部级”实职,央行是国家最高货币金融管理机构,主导金融体系,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及监管金融机构,地位特殊。
6.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制定货币政策、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等。总行设多个职能司局,实现金融管理和服务职能。

7.中国人民银行恢复省级分行制度,在31个省市自治区设立分行,另设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和317个地(市)分行,完善金融组织架构。
8.中国人民银行VIP金卡办理条件涉及金融资产、收入水平、信用记录和消费水平。金融资产需达银行设定的最低余额,收入需稳定,信用记录需良好,消费水平也受考量。

9.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制定货币政策、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等。总行设多个职能司局,实现金融管理和服务职能。
10.中国人民银行已发行五套人民币,从1948年至2020年陆续发布不同版本,每套人民币都有其特定的发行时间和历史背景。
